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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何计算

2020-10-09来源:www.btcinst.com作者:经济常识笔记栏目:社保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总数=南京失业保险金标准×可领取的月份数。

南京失业人员第1个月到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从第13个月起一直到事业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个月到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南京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南京市本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南京市本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另外,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份数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和8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最多不超过24个月)。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要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职工失业后,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