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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具有保险利益

2020-10-09来源:www.btcinst.com作者:经济常识笔记栏目:社保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具有保险利益。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指的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利益关系,是保险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仅涉及到保险合同效力的问题,而且还能决定保险价值、保险标、超额保险以及保险合同利益转移的准绳。

以人身保险为例:
1、人身保险是投保人以人的身体或者寿命为保险标的保险,可能会存在着有人恶意投保,然后获取高额赔偿的问题,为了防止出现这种道德风险,在投保人以人身体或寿命作为保险标投保的时候,必须要具有保险利益。

2、如果投保人用自己的身体和寿命作为保险标投保,投保人就是最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3、投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具有血缘、亲属以及经济上的关系也具有保险利益;配偶指的是与投保人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或是继子女,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不论是亲属还是其他人,为别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合同生效后即意味着这份保险只为投保人或受益人的利益存在,只要投保人没有发生变化,或是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没有变化,保险的风险就不会因此增加,投保人或受益人依然拥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