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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中的不可抗辩条款指的是什么?

2020-10-09来源:www.btcinst.com作者:经济常识笔记栏目:社保

保险合同中的不可抗辩条款指的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生效起两年之后,保险公司发现合同订立之初有不实情况,也不可以以此接触保险合同。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多出现在长期健康保险合同中,是指自保险合同生效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一般为2年),保险公司将不得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因故意误告、漏报、隐瞒被保险人的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换句话说,就是保险合同生效后的2年内,如果需要,保险公司可以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发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有不实情况,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在此期间内,如果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可拒绝承担保险责任,也就是说,合同生效后的最初2年,为可抗辩期。2年之后,保险公司如果发现合同在订立之初有不实情况,也不可以以此为由解除保险合同。2年之后,即成为不可抗辩期,这时,保险人即使发现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有告知不实的情况,也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我国的《保险法》规定,不可抗辩条款只适用于年龄方面。对被保险人隐瞒病史、带病投保的情况,即使超过2年,保险公司仍然有权利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