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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和保险合同的有效期是一回事吗?

2020-10-09来源:www.btcinst.com作者:经济常识笔记栏目:社保

不是。
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起止时间;保险人对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责任的同时,保险期间也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之一,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通常根据保险期间的长短确定保险费。


保险期间并不等同于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它可能与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一致,也有可能只是有效期的一部分;保险合同的有效期自保险合同签订开始,到保险期满或保险人履行完保险义务为止,而保险期间是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的一些时间段;例如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自保单签发之日起就是合同保险有效期的开始,保险期间则是指被保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乘坐交通工具的时间,只是保险合同有效期的一部分。
保险有效期指从生效时起到保险限届满时止的阶段,在有些情况下也可以提前终止,例如赔付全部保险金额,指在发生连续损失的场合,按承保金额如数赔付之后,保险人不再承担责任,保险单项下的义务即告终止;或经双方同意,即使在保险期限内,双方也可随时取消保险单,保险单可赋予任何一方以明确的取消权,但条款中必须要有此规定;也可经被保险人申请,在长期保险单的条件下,被保险人可在特定时间内,有权要求终止保险,取消保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