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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大宗交易规则

2020-10-12 08:14:08来源:www.btcinst.com原创作者:经济常识笔记栏目:股票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

4、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基本与主板一致,除了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以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例如,当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深切}证券交易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