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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转公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2020-09-27 17:40:31来源:www.btcinst.com原创作者:经济常识笔记栏目:常识

商转公贷款:是指在厦门市已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申请将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转成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商转公的条件:

1.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借款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目前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个人信用良好,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4.所购住房已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5.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仅限于住房按揭贷款,原贷款所购房产仅限于住宅;

6.借款人有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通过厦房担保提供的担保服务,无需客户自筹解压资金);

7.如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与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存在差额,差额部分由借款人以自有资金偿还给原贷款银行或存入担保公司;

8.借款人及配偶同意不再以所购房产办理二次抵押贷款。

商转公的可贷额度:

1.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内;

2.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内(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

3.厦门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可贷成数内(8成),房屋价值按原购房总价与评估价中较低者确定。

商转公的可贷期限:

1.不超过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剩余年限;

2.不超过厦门市公积金贷款可贷年限(目前为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