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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含义与结构

2024-10-19来源:原创作者:栏目:常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中国为各类市场主体(如企业、社会组织等)提供的唯一识别标识,具有重要的法律和行政意义。该代码由 18 位字符组成,包含阿拉伯数字和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 I、O、Z、S、V)。以下是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部分的详细解析:

一、代码结构

第 1 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

第 2 位:机构类别代码

第 3-8 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

第 9-17 位:组织机构代码

第 18 位:校验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含义与结构

二、各部分具体含义

第 1 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

这一位表示登记管理部门的类型,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具体分类如下:

1:机构编制

2:外交

3:司法行政

4:文化

5:民政

6:旅游

7:宗教

8:工会

9:市场监管

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

N:农业

Y:其他

第 2 位:机构类别代码

这一位表示机构的具体类别,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具体分类如下:

机构编制:

1:机关

2:事业单位

3:群众团体

9:其他

外交:

1:外国常驻新闻机构

9:其他

司法行政:

1:律师执业机构

2:公证处

3:基层法律服务所

4:司法鉴定机构

5:仲裁委员会

9:其他

文化:

1:外国在华文化中心

9:其他

民政:

1:社会团体

2:民办非企业单位

3:基金会

9:其他

旅游:

1:外国旅游部门常驻代表机构

2:港澳台地区旅游部门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9:其他

宗教:

1:宗教活动场所

2:宗教院校

9:其他

工会:

1:基层工会

9:其他

市场监管:

1:企业

2:个体工商户

3:农民专业合作社

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

1:军队事业单位

9:其他

农业:

1:组级集体经济组织

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3: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

9:其他

其他:

统一用 1 表示。

第 3-8 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

这一部分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表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区划,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第 9-17 位:组织机构代码

这一部分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作为主体标识码,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

第 18 位:校验码

最后一位是校验码,用于验证前 17 位的正确性,确保代码的有效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仅是市场主体的唯一识别标识,还在行政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了解其结构和含义,可以更好地使用和管理相关信息。